宁夏中卫:水权改革让“废水”变“活水”
来源:光明网 | 作者:张文攀 | 发布时间: 1195天前 | 649 次浏览 | 分享到:

8月14日讯:车间里养鱼来检验水质?是的,这是位于宁夏中卫的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中水处理给出的答案。8月12日,记者在该公司看到,一个装满中水的大鱼缸里,金鱼活蹦乱跳。公司将鱼类生活的状况作为检验中水水质的重要指标。


对于水资源并不丰富的中卫来说,倒逼企业节水减排,积极运用中水回用技术,提高循环重复利用率,是落实宁夏"四权"中的用水权改革的具体措施,更是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大课题。


"中卫是西部干旱地区,水资源紧缺,紫光要从中卫这块土地上腾飞,必须把能耗、水耗降下去,把环保提上来。" 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连许帅说。


近年来,中卫工业园区全面实行水资源循环利用机制,按照"以水定产、循环利用"和"谁取水谁用中水,谁排污谁用中水"的思路,鼓励各企业做好水循环利用。目前,园区产生的中水,由各用水企业按取水量的15%和排水量的25%配比使用。


按照"大户集中回用,散户分摊中水"机制,园区根据用水企业水质要求,就近敷设管道,大大缩减了管道和配套设施建设成本,降低了企业负担。目前,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宁夏紫光天化蛋氨酸有限责任公司每日回用中水量9000立方米,占企业可用中水量的53%,不仅实现了中水全部回用"零排放",还为将来发展预留了充足空间。


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节水意识,园区全面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对取用水量超出计划(定额)30%以内的部分加价50%,水资源税在规定税额标准基础上加1倍计征;对取用水量超出计划(定额)31%到50%的部分加价100%,水资源税在规定税额标准基础上加2倍计征;对取用水量超出计划(定额)51%以上的部分加价150%,水资源税在规定税额标准基础上加3倍计征。


此外,中卫市围绕用水权改革的目标任务,全面实行"园区水厂供水成本价+污水处理厂成本价"的终端水价制度,根据不同排污企业污水排放性质制定不同收费标准,对水循环利用率高、排放量减少的企业,给予适当奖励补贴,对排放量增加的企业,加价计收,从制度层面激活了企业"节水增效"的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