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将拓展污水再生利用途径
来源:人民网 | 作者:吴奇 | 发布时间: 1196天前 | 686 次浏览 | 分享到:

8月17日讯:"十四五"期间,安徽省拟计划新增再生水利用设施规模80万吨/日。近日,记者从安徽省住建厅获悉,作为缺水性省份,今后将采取政策措施拓展污水再生利用途径,制定再生水利用相关技术标准,预期2025年全省缺水型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形势:合肥等再生水利用率已超过20%


近年来,全省积极推动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出台相关法规政策,着力提高污水再生利用效率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了推动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按照"集中利用为主、分散利用为辅"的原则,结合缺水型城市的缺水性质、用户需求及利用途径等,安徽合理确定再生水利用设施及配套管网的规模和布局。"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再生水利用规模83万吨/日,超额完成规划任务。据统计,合肥等缺水型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已经超过20%。


目前,全省再生水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不充分,利用水平不高,存在再生水供给的基础设施不完善、再生水的水质标准不高、对使用再生水的约束性不强等问题。


因此,"十四五"全省拟计划新增再生水利用设施规模80万吨/日。充分利用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的尾水,作为再生水代替常规水资源,用于城市道路清扫、绿地浇灌、河道生态补水等方面。


完善:健全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标准


再生水利用,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与保护的重要途径。安徽属于缺水性省份,做好污水资源化利用,对于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以及保障水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联合省直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再生水利用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


其中,通过完善再生水利用政策,将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推进安徽污水资源化利用,进一步建立健全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标准、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落实现行相关税收政策等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十四五"安徽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再生水利用设施,加快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明确到2025年,缺水型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


制定再生水利用相关技术标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将《城市再生水厂工程技术规范》和《城市再生水管网技术规范》列入2021年安徽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明确我省城市再生水厂和配套管网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及安全等方面技术要求,规范再生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计划2021年底前完成编制。


鼓励:节水优先推行再生水优质优价


"十三五"期间,全省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稳步下降,控制在10%以内。累计创建303家"安徽省节水型企业",1家企业获国家水效领跑者称号。累计争取中央财政污水处理补助资金9亿元,省级安排污水管网改造补助资金5.5亿元,对全省污水处理和管网改造项目进行补助,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效能。


今后,安徽将积极发挥省财政资金引导扶持作用,加大再生水利用中央专项资金的争取和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将工业节水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项目纳入制造强省资金扶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给予一次性奖补,引导企业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鼓励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污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提升用水效率。


坚持节水优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制度,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行再生水优质优价。着力推进重点领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有效缓解水资源承载力,保障全省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