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新增4.5万吨/日 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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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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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413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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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山东全省1.5万吨/日的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通过整改新增处理能力4.5万吨/日,全省新(扩)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60余座,切实解决了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超负荷运行问题;2017年以来,全省累计处理生活垃圾渗滤液1961.9万吨,超量暂存渗滤液全部处理完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六十项任务的整改目标已经全部完成。
山东省住建厅《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六十项整改任务的销号公示》近日发布。2017年12月26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反馈督察意见,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超过1.5万吨/日,80个生活垃圾填埋场中,超负荷运行的48个;37个生活垃圾焚烧厂中,超负荷运行的10个。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全省垃圾渗滤液暂存量约255万吨,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山东省相关部门把问题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迅速行动,严明责任,严格督查,全力推动整改工作。制定上报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对整改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召开会议通报整改情况,研究深化整改措施。去年,先后召开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生活垃圾处置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等,调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部署下步重点工作。
严格监督管理。成立第五督战队,制定督战方案,每月开展现场督战。2020年,山东省住建厅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纳入“1+8”重点工作挂牌督战内容,持续开展包市督导,对重点整改事项挂牌督办、“包案督办”,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评估,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周调度、季通报制度。截至目前,已经对全省58个超负荷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123个渗滤液处理设施全部开展了现场督导。
在增强工作指导方面,多次赴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沟通解决市县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020年召开全省生活垃圾处置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培训班,邀请华东督察局、住建部环卫科技中心相关专家授课、答疑。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全省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价和整改销号验收工作。指导各地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和运营;通过采取垃圾分流、对填埋区扩容等措施,提高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实际处理能力;通过新(扩)建或升级改造渗滤液处理设施,提升渗滤液处置能力。
目前,《省整改方案》明确的39个生活垃圾处理重点项目中,37座已全部点火试运行。山东省住建厅已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第六十项任务的整改工作并进入销号程序,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至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