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上下功夫
来源:中国环境 | 作者:吕望舒 | 发布时间: 971天前 | 798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贵州、宁夏、黑龙江和陕西4个省(区)反馈督察情况。反馈报告总结了各地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效,并指出了其存在的问题。分析反馈问题不难看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各地应抓住问题产生的症结和根源,继续在坚持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上下功夫。

找准定位,发展要树立“底线意识”

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就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从督察反馈内容来看,4地都存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的问题,表现为自身定位不准、忽视资源承载能力、盲目发展等,“底线意识”筑得不牢。

贵州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贵州生态安全战略地位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定力不够。仁怀市执行相关产业发展区域布局规划不严,限制发展区和规范发展区违法用地、未批先建等问题突出。

宁夏回族自治区一些地方对宁夏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缺乏足够认识,忽视资源承载能力。2020年自治区排查出26个“挖湖造景”突出问题项目,但地方推进整改不坚决。

黑龙江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协同推进发展和保护的内生动力不强,有的对长期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熟视无睹。黑土地保护不到位。2018年以来全省发生占用黑土耕地违法案件1670件,破坏黑土耕地47582亩。

 陕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陕西能耗强度和水资源约束趋紧、自然生态脆弱的严峻形势缺乏清醒认识,违背自然规律安排大量耕地占补平衡项目。

 如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各地应进一步积极推进实践创新,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底线,立足本地生态优势和资源优势,注重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势在必行

 梳理近年来的督察反馈报告不难发现,“两高”逐渐成为“高频词汇”。此次反馈,四地也均存在“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相关问题,这也给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带来阻力。

 截至2021年底,陕西省上报38个“两高”项目中,有26个手续不全即开工建设。黑龙江省向国家有关部门上报的20个“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中,有17个开工建设时手续不全。贵州省六盘水市未按要求落实产能置换指标,违规为贵州盘江新光公司等5家企业办理焦化项目备案手续,备案总产能达1080万吨。宁夏回族自治区宁东基地17个在建“两高”项目均属未批先建;中卫市14个在建“两高”项目12个手续不全。 

项目报而未批就开工建设,为项目上马违规办理手续,督察发现“未批先建”成了普遍性问题,可见有的地方忽视产业、能源结构调整的紧迫性,违规上马“两高”项目的情况仍然没有声销迹灭。

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势在必行。各地相关部门应对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踩刹车”,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这即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应多策并举

 此次4地督察反馈还指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协同推进发展和保护的内生动力不强,在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还需进一步开动脑筋,探索创新。

 在这方面,各地也有实践,取得的成效被督察组肯定。贵州省实施绿色经济倍增计划和绿色制造三年行动,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逐步优化能源结构;黑龙江省支持森工企业转型发展;陕西省编制完成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制定《陕西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等。

但在肯定成效的同时,督察反馈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例如贵州省安顺市夏云工业园区违规引进外排废水含氟化物的工业项目,园区污水处理厂不具备处理能力,有关部门长期不闻不问;宁夏回族自治区非法越界采矿问题突出,中卫市中宁县一企业矿业权面积为6.9亩,但越界开采达182亩,相关部门仍为其延续矿业权证;黑龙江省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严重,哈尔滨市双城区养殖粪污收集设施配置不到位,存在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粪污直排问题;陕西省榆林市淘汰兰炭落后产能搞变通,兰炭集聚区纳入升级改造的企业,超过80%未按要求建成废水处理设施,大量酚氨废水违规处置。

这也足以说明,目前各地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还存在薄弱环节,需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引领优化和倒逼作用,多措并举,以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四五”时期是处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基础上,向美丽中国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具有不同以往的特点和要求。各地应以督察反馈为契机,检视成果、发现问题,继续在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