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对涉疫废物废水实施规范化监管精准化处置
来源:长春生态环境 | 作者:长春生态环境 | 发布时间: 979天前 | 547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冠疫情期间,将核酸采集点、集中隔离场所(宾馆、酒店、小区)的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纳入医疗废物管理的固体废物范围……长春市生态安全工作暨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实施《长春市新冠疫情防控涉疫医疗废物废水及环境消杀规范化管理指南(试行)》,同时对上述场所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精准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污水处理环节的高效消毒以及隔离场所的科学消杀,达到相关规范标准,都做了明确规定,确保疫情传播风险能得到及时规避,提高防范次生污染的灵敏度。

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宾馆、酒店)监管方面:

实行单独收集、独立包装后统一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转运处置。各房间涉疫生活垃圾由专人固定时间上门收取,收取时先进行消杀,然后投放至指定的暂存库房或密封式垃圾周转箱内,设置警示标识,隔离宾馆、酒店的防疫物资(如防护服、手套、消毒液废弃容器等)需淘汰时,集中收集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分层封扎严密,标明产生日期。填写医疗废弃物收集运送登记本并签名,全部按医疗废物管理处置。储存过程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涉疫废物暂存地点的地面、墙面每日进行消毒处理。

在核酸样本临时采集点监管方面:

实行专人管理,做好临时产生的涉疫生活垃圾及标本采集废物(包括工作人员的废弃防护服、手套、咽拭杆及包装物、快餐盒等)收集。要求收集人员使用黄色标准双层包装袋盛装涉疫废物,确保封口严密。放置与人群保持一定风险距离,不许无序杂乱堆放;储存过程严防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涉疫废物的流失和扩散。每个临时贮存场所要设专人收集、暂存、登记管理,对接处置单位,落实日产日清要求。暂存涉疫废物和生活垃圾的设施(周转箱或周转桶)每次转运后进行消毒处理。

在封闭隔离小区监管方面:

封闭隔离小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参照医疗废物管理,需独立包装、统一收集后统一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集中转运处理。居民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产生生活垃圾使用双层医用垃圾袋收纳封扎,由社区(物业)专人负责定点上门收取。收集人员进行消毒处理后,设置在与居民活动保持一定风险距离的位置。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接收人员对种类及数量信息登记,无误后进行消毒后转运。居家隔离人员出现核酸检测为阳性的病人转移前和转移过程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由医废处置单位转运处置。暂存收集点的地面、墙面每日进行消毒处理。

涉疫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要求:

转运隔离小区、核酸检测点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含隔离观察点),必须保证车辆密封性能、安全风险防范性能。凡调用或租赁的应急转运车辆要向辖区政府进行报备。属地政府对承担本辖区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以及临时调用的应急转运车辆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掌握车辆消杀和个人卫生防护的规范常识;实行闭环管理,统一协调安排企业就近宾馆、酒店住宿,形成生产、生活闭环隔离管理。

对环境消杀管理要求:

对新征用隔离场所,针对空气、物体表面、纺织物、卫生洁具等不同消毒对象,严格依据消毒标准,确定消毒方法、配制消毒制剂,有序实施消毒作业。要做好消杀事前、事中、事后评估、评价,做好消毒记录,做到科学消杀,确保达到入住标准。

隔离观察点涉疫生活废水消杀:

新征隔离观察点(酒店、宾馆)优先选择接入市政管网,且配备污水处理设施的场所用于集中隔离观察。对已设置污水处理设施的隔离观察场所,要在原有末端消毒基础上,增加前端预消毒环节,确保污水经过消毒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对未接入管网的隔离观察场所,要求建设化粪池或应急池,严格消毒后集中清运处置,对化粪池加强消毒,对长期不用的地漏进行密闭检查,防止病毒在排水系统间传播。对不具备污水处理设施的隔离观察场所,采取在室内抽水马桶水箱中投加消毒剂(片)等措施实施消毒,并建设临时性污水处理罐(箱)等应急消毒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