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开局以来,第二轮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陆续启动,集中曝光的典型案例中,与城市城区生活污水问题相关的有13例。涉及广东、辽宁、江西等10个省份,既有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也包括中西部欠发达地区。
分析这些典型案例发现,关于城区生活污水问题的直观表述可归纳为“直混差臭少低超”,即污水直排、雨污混流、水环境质量差、水体黑臭、收集处理水量少、进水浓度低、污水超标排放,导致出现一边大量生活污水排入环境,另一边污水处理厂低效运行的恶性循环。
因城区污水管网建设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污水直排、水环境污染等问题,是长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但是,一些地方执法部门在查处类似问题时还存在困惑,不能及时有效发现问题。对此,笔者建议,可“掐住两头、排查中间”, 开展三段式现场检查。
从源头上进行三个判断。一是根据城市建城区人口数量和日均供水量,按系数估算每日的污水产生量,结合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规模和每日实际处理水量,初步判断整个城区是否存在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情况。二是根据住建部门测算的城区污水收集率,判断未能有效收集处理的污水量。比如,2020年崇左市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6.7%,导致大量污水直排左江。三是根据污水处理厂服务面积和人口,查处理能力和负荷是否匹配,是不是存在“小马拉大车”“晒太阳”“重厂轻网”等情况,以此来判断局部地区污水收集处理情况。通过这三个判断,可以初步对城区污水收集处理情况做出总体评价。
从去向上抓住两个关键。对于城区生活污水,绝大多数最终直接排江(河)、进湖、入海,或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间接进入这些水体。一方面,要掌握排放口水质现状以及日常水质监测结果、变化趋势。这些排放口包括污水处理尾水排口、雨水排口、雨污混排口、排涝站等,尤其关注雨天的监测情况。另一方面,掌握上述受纳水体水质现状及日常水质监测结果、变化趋势。这两个水质的评价和分析,可以为判断城区污水收集处理问题提供重要支撑。比如,典型案例曝光内容显示,南昌市赣江入江排口水质多为劣Ⅴ类,部分城区城市河道、内湖水污染严重,黑臭水体呈反弹趋势。抓住这两个关键,可以初步对城区污水排放情况做出总体评价。
在城区内开展六个排查。一是排查空白区。污水收集处理的空白区主要集中在老城区、城中村、接合部等地区,要重点排查这些地区的污水直排问题。二是排查排放口。城市内河、内湖、沟渠等城市水系的排放口,包括污水、雨水排口,晴天和雨天的排放情况要分别关注。三是排查黑臭水体。特别是一些排水不畅、地势低洼容易内涝的地区,可以结合群众信访投诉开展排查,一些返黑返臭的河道要重点关注。四是排查支管网。重点围绕支管网建设和运行情况,比如调查支管网和入户管网情况,对老旧支管网分段采样监测判定是否存在严重的渗、漏、混等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借助科技手段排查。五是排查污水处理厂。结合运行管理状况,通过采样分析查看是否存在“清水进清水出”的情况。比如,如果要投放碳源、活性污泥等,可能由于大量雨水、地下水、地表水混入污水中,导致污水处理能力被占用,出现低效运行、无效运行的情况;如果出水氮、磷等主要指标不能够稳定达标排放,也会对水环境质量造成负面影响。六是查提升泵站。如果是合流制管网的泵站,要看有没有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沉淀设施,同时通过提升泵站的设计能力和实际水量数据,对比污水处理厂实际进水水量,也可以判断污水收集现状。
污水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管网建设和排查改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考核、黑臭水体和河道整治、水环境质量监测和分析、生活污泥处置等不同职责。针对这些职责,在现场检查的基础上,再配合调阅资料、走访问询等方式,了解相应部门、单位职责分工是否明确、配合机制是否顺畅、履职尽责是否到位,从而倒查地方党委政府思想认识是否到位、研究部署是否到位、问题整改是否到位,最终系统性反映一个地区的污水收集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