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思路和关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1月12日,水利部印发《关于高起点推进雄安新区节约用水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推动把雄安新区打造成全国节水样板,保障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建设循环再生的污水处理系统,污水资源化再生利用率≥99%。《指导意见》中雄安新区节约用水指标体系和建设目标如下。
水利部关于高起点推进雄安新区节约用水工作的指导意见
河北省水利厅: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起点推进雄安新区节约用水工作,全面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有力保障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现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和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强化用水总量管理,严格生活服务业、工业、农业等领域用水强度指标约束,建立规范严格的节水制度,大力推进节水重点工作,把节约用水贯穿到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全过程和各领域,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为雄安新区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做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以水而定、统筹谋划。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统筹谋划起步区、外围组团、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节水任务措施,形成节水整体效果。
标准先进、科学合理。定位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综合考虑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远景目标和节水技术工艺发展潜力,建立科学合理、示范引领的节水指标体系,打造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样板。
严格管控、刚性约束。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刚性约束,加强涉水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加强用水全过程管理,全面形成集约节约用水方式。
两手发力、科技引领。完善财税金融激励机制,增强市场主体节约用水内生动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模式。充分发挥科技引领作用,加强节水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以水定城、以水定人的发展要求得到有效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严格控制,节水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节水激励机制取得突破,各项节水设施同步建设,节约用水整体布局基本成型,建成区按照节约用水指标体系要求推进各项节水工作。
到2035年,现代化节水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精细化节水管理能力充分体现,各项节水指标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控制在4.5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1.5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8以上,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5亿立方米(不含白洋淀生态用水),形成水资源利用与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等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格局,建成全国节水样板。
二、全面落实节水管理制度
(四)严格落实节约用水指标。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科学规划城乡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充分运用先进节水技术和理念,近中远期相结合,统筹节水设施布局。严格节约用水指标管理,落实雄安新区节约用水指标体系(附后)。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要求,将指标分解到城区、街道(乡镇、园区)等行政单元,合理配置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工业用水和生态环境补水。
(五)全面开展节水评价。严格负面清单管理和产业准入管制,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与取用水相关的建设项目,要全面开展节水评价。严格审查标准,对高耗水项目、未达到用水定额先进值标准的项目,节水评价不予通过。加强节水评价后续监管,对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竣工整个建设周期实施全过程管理。
(六)深入实施节水“三同时”。要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明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制订节水措施方案的要求,以及节水设施建设标准和实施程序。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推动将节水“三同时”纳入建设项目验收内容,加强对节水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全面落实计划用水管理。对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以及洗浴、洗车、洗涤、宾馆等高耗水服务业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节水目标和用水定额等因素,严格核定用水计划,督促指导超计划用水单位加强用水管理,实施节水改造。
(八)建立水平衡测试制度。对年实际用水总量超过年计划用水总量10%以上的用水单位,及时组织开展水平衡测试。对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生活服务业用水单位,每5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测试结果应用,加强节水精细化管理。
(九)建立公众节水调查制度。针对公众节水意识和节水型社会满意度情况,提出调查评价体系,每年度开展网络调查、问卷调查,以问题为导向,以公众满意为目标,有针对性地加强节水工作。力争实现具备节水意识的公众占比达到85%以上,公众节水型社会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创新节水激励约束机制
(十)推动实施差别水价。统筹考虑用户承受能力和激发节水内生动力等,针对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以及农村生活用水等不同用途,科学制定水价标准。全面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各阶梯(分档)水量,适度拉大价格级差。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制定农业水价,逐步实现水价不低于工程运行维护成本。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按照优质优价原则供需双方自主协商确定。
(十一)发展节水服务市场。落实节水相关财税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节水领域提供担保、信贷等绿色金融服务,因地制宜创新节水激励机制。鼓励建立专业化节水服务企业,培育发展第三方节水服务机构,打通节水服务产业链,建立规范的节水服务市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和专业技术力量,在工业、公共机构、公共建筑、高耗水服务业等重点领域,利用合同节水管理模式开展节水设施建设等,推动合同节水管理健康有序发展。对社会资本投资的节水项目,应依法依规实行同类项目的优惠扶持政策。
(十二)健全节水技术转化推广机制。充分发挥雄安新区科研创新优势,激励开展节水技术研发、转化和推广,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节水技术创新体系。探索利用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
四、大力开展节水基础建设
(十三)全面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制定实施雄安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新建政府机关、学校、医院、企业、居民小区等重点用水单位,要对照相应节水标准开展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推动节水载体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对节水载体的日常监管和动态管理。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生活服务业用水单位,力争全面建成节水载体。
(十四)强化计量监控设施建设。雄安新区要建立用水信息化管理平台,对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的用水单位实现在线监控。用水单位应按不同水源、不同用途实施用水计量,一级用水计量率达到100%。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生活服务业用水单位,要对次级用水单位、主要用水设备(系统)用水分别计量,二级用水计量率达到95%以上。推动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单位建立智慧节水系统,加强用水监控和管理。
(十五)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建设循环再生的污水处理系统,污水资源化再生利用率≥99%。统筹考虑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的便捷性、经济性,建设适度分散的设施,同步铺设再生水管网。在特色小镇、村庄推广生态化的污水处理技术。新建雨水系统全部实行雨水、污水分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园区和公共建筑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筑施工、城市生态景观、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工业生产和冷却用水等,应当优先使用再生水。
(十六)加强中央空调节水。中央空调冷却用水是城市用水的重要领域。用水单位在选用中央空调时,要综合衡量水耗、能耗等指标,进行风冷模式和水冷模式中央空调的比对分析。具备制冷负荷变化频繁、单元制冷面积小特征,且建筑总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高度在50米以下的公共建筑,应当采用风冷模式中央空调。加强水冷模式中央空调节水管理,循环水浓缩倍率应达到5倍以上。
五、实施城镇节水降损
(十七)加强管网漏损管控。建设集约高效的供水系统,划分城镇供水分区,提高供水效率。建立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系统,推广运用漏损传感器和物联网设施,提高管网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管控,将管网漏损率控制在5%以内。
(十八)推广普及节水器具。将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器具纳入推荐使用和集中采购目录,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使用节水器具。向居民推广普及节水器具,探索建立家庭安装高效节水器具补贴制度。加强水效标识监督管理,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
(十九)实施绿化景观节水。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园林绿化应优先选用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和技术。减少种植高耗水草坪,不得过度打造人工绿化景观,严禁脱离实际建设人工湖、人造水景观。
(二十)加强高耗水服务业监管。加强对洗浴、洗车、洗涤、宾馆等高耗水服务业的监管力度,从严控制用水计划。高耗水服务业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和设施。
六、实施工业节水减排
(二十一)落实企业节水措施。强化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水重复利用率应达到95%以上。工业循环冷却系统原则上采用空冷工艺。对重点用水企业定期开展用水审计、水效对标,对未达到用水定额先进值标准要求的,限期开展节水改造。
(二十二)建设废水近零排放园区。推进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实现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梯级利用。完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运营管理水平。打造污水资源化技术、工程与服务、管理、政策等协同发力的示范样板,推动建设废水近零排放园区。
(二十三)强化内部用水管理。指导推动园区和企业加强内部用水管理,建立健全节约用水管理制度。推动园区和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的企业,设立水务经理,接受节水管理培训,实现节水管理专业化。
七、实施农业节水增效
(二十四)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加强农业节水,积极发展喷灌、微灌、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措施,综合采用工程、农机、农艺以及生物技术、管理等措施,提高灌溉用水效率,高效节水灌溉比例达到95%以上。
(二十五)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推进适水种植、量水生产。发展绿色生态农业,适度压减高耗水作物,扩大低耗水和耐旱作物种植比例,推广低耗水耐旱农作物新品种及旱作农业配套技术,建立作物生育阶段与天然降水相匹配的农业种植结构与种植制度。
(二十六)实施用水全计量全收费。加强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实现农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计量管理。农业灌溉用水要安装计量设施,用水计量率要达到100%。农村生活用水和农业灌溉用水全面推行按量收费,禁止实行包费制,水费实收率达到100%。
八、保障措施
(二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河北省水利厅要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将节水主要指标纳入政绩考核;指导雄安新区管委会建立节约用水工作协调机制和节水目标责任制,推动雄安新区落实节水指标体系要求,加强节水制度创新,全面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海河水利委员会要按照管理权限,对各项节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做好跟踪指导。
(二十八)严格节水监督检查。建立完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对用水计划执行情况、用水定额落实情况进行监控。加强节约用水监督管理,对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和重点领域、行业、产品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按规定将用水单位违规记录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十九)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加强国情水情教育以及节水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积极开展节水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活动,向全民普及节水知识,鼓励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爱水、惜水、节水行动,形成全社会节约保护水资源的良好氛围。
水利部
2021年12月4日